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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协议

2021-09-22 14: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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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乐汪互娱用户使用许可协议

 

第一部分 重要提示

 

本《用户使用许可及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是用户(个人或单一实体,以下或称“用户”)与上海甜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乐汪互娱”)之间有关游乐汪互娱运营之游戏(指由游乐汪互娱负责运营的游戏的统称,包括计算机客户端游戏、网页游戏、HTML5游戏、移动终端游戏、电视端游戏以及其他形式的游戏,亦应包括上述游戏之任何修改、更新、全部前期版本及后续版本及其附随的游乐汪互娱下载器、相关软件及相关文档等。以下简称“游戏”)使用的法律协议。

1.协议内容

1.1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重要提示;第二部分权利声明;第三部分必备条款;第四主要条款;第五部分用户守则;

1.2变更内容:

上述内容之全部,游乐汪互娱保留根据运营需要进行更改的权利所有更改、更新后的内容将在游乐汪互娱指定的异议期间结束后立即生效;

1.3新增内容:

游乐汪互娱根据运营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发布的其他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游戏论坛的论坛守则、行为规范、活动规则、定义解释等其他官方信息。

请注意:鉴于用户使用游戏服务之习惯,用户有义务自使用游乐汪互娱服务之日起每月自行主动对本最终用户使用许可协议之全部内容进行重新阅读,鉴于上述约定,用户因自身怠于履行该等义务的,无权以未获知上述内容而对相关条款的法律效力提出异议。

2.游乐汪互娱的义务

2.1法定的游乐汪互娱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用户注意的义务将通过如下方式实现:

在本协议中游乐汪互娱以明确的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加粗、红色标记等合理方式提醒用户注意相关条款(需要强调的是,还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应特别注意任何未明确标记的含有“不承担”、“免责”、“不得”“拒绝”等类似形式用语的条款),这些条款应在中国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最大程度地适用于本协议。除非用户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否则无权安装、复制、访问游乐汪互娱相关网站、充值、运行客户端软件或以其它方式使用游戏。

2.2法定的游乐汪互娱向用户说明这些条款的义务将通过如下方式实现:

用户如有任何需要说明条款的要求,立即停止安装、使用游戏,并请自条款公布之日起30日内致电021-55369663,否则视为游乐汪互娱已履行说明义务。

3.用户的权利

对以上所述相关条款及本协议任何内容有异议时,用户有权利拒绝点击同意或在任何协议更新、变更、修改后30日内以致电或发送邮件形式向游乐汪互娱表示异议。

用户的以下任一行为将视为用户对协议完全的认可,本用户协议将立即生效并全面地对游乐汪互娱及用户产生法律约束力:(1)在注册、下载、使用等任一环节点击“同意”;(2)以任何可能或已经与游戏发生交互的方式使用游乐汪互娱提供的游戏产品及服务的;(3)未在协议、规则等更新、变更、修改后30日内以致电或发送邮件形式向游乐汪互娱表示异议的。

4.用户的认可

鉴于游乐汪互娱已依法履行了格式条款制订方的义务,用户以上行为将被视为且应当被视为用户已经完全注意并同意了本协议所有条款尤其是提醒用户注意的条款的合法性及有效性,用户不应当以游乐汪互娱未对格式条款以合理方式提醒用户注意或未根据用户要求尽到说明义务为理由而声称或要求法院或其它任何第三方机构确认相关条款非法或无效。

5.未成年人注意条款

如果您未满18周岁,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并特别注意未成年人使用条款。如您为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希望合理设定孩子娱乐时间,培养孩子健康游戏习惯的。 

 

第二部分  权利声明

 

1.知识产权

本产品及使用说明书均受版权法保护,所有程序及图文内容非经授权方及运营商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全部或局部复制、转载或修改。本产品及包装、手册上的所有相关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画面均归授权方或游乐汪互娱拥有,是属于其各自所有者的财产。

游戏之全部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任何计算机代码、游戏角色、游戏角色名称、游戏角色资料信息、故事背景、情节语言、地名设置、任务设计、经济系统、交易系统、生产建设系统、社交系统、对抗功能、角色形象、声音效果、地图道具、动作呈现、团队系统、游戏概念、美术作品、音效、音乐、音像、文档以及游戏客户端和服务器软件)的知识产权归授权方所有,运营方基于授权而依法享有履行本协议之全部权利。

2.游戏账号

游戏用户账号的所有权归游乐汪互娱所有,用户注册成功后获得的是游戏用户账号的使用权,相应地基于该游戏账号产生并储存于游乐汪互娱数据库的任何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账号数据信息、角色数据信息等)的所有权均属于游乐汪互娱。用户在完全遵守协议的前提下,在正常使用游戏的过程中对属于其用户账号的数据信息享有协议规定的使用权。

3. 虚拟物品

游戏产品和服务中的虚拟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元宝、金币、黄金、游戏币、虚拟装备、虚拟道具等,由游乐汪互娱享有其所有权,相应地基于该虚拟物品产生并储存于游乐汪互娱数据库的任何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虚拟物品数据信息、等级物品数据信息等)的所有权均属于游乐汪互娱。用户在完全遵守协议的前提下,在正常使用游戏的过程中对属于其虚拟物品的数据信息享有协议规定的使用权。

 

第三部分 必备条款

 

1.账号注册

1.1 用户需要使用游戏,则用户需要将用户享有使用权的游乐汪互娱通行证或游乐汪互娱认可的其他账号作为游戏账号,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登录实名注册系统并进行实名注册。用户对该游乐汪互娱通行证或游乐汪互娱认可的其他账号的申请、使用等行为应相应符合游乐汪互娱不时修订并公布的《游乐汪互娱通行证协议》和其他有关前述账号注册、使用的规范。

1.2 用户承诺以其真实身份注册成为游乐汪互娱的用户,并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身份资料信息真实、完整、有效,依据法律规定和必备条款约定对所提供的信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 用户以其真实身份注册成为游乐汪互娱用户后,需要修改所提供的个人身份资料信息的,游乐汪互娱应当及时、有效地为其提供该项服务。

1.4 用户知悉并同意,在游客模式下可能无法进行游戏充值或消费。且一旦用户卸载或重装游戏,或用户更换手机、电脑等终端设备或该等终端设备损坏的,用户在该游客模式下所有游戏相关数据可能都将会被清空,且无法查询和恢复。如因此造成用户任何损失的,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1.5如用户使用游乐汪互娱认可的第三方账号作为游戏账号使用和享受游戏的,用户还应遵守有关该第三方账号的协议、规则,且因该第三方账号产生的相关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被盗等,用户应自行联系该第三方进行解决,游乐汪互娱可视情况提供相应的协助。

 

2.用户账号使用与保管

2.1 根据必备条款的约定,游乐汪互娱有权审查用户注册所提供的身份信息是否真实、有效,并且为判断或核实用户提供的相关实名注册信息是否真实或有效,游乐汪互娱有权将用户提供的实名注册信息提供给第三方进行整理、保存及比对等处理。

游乐汪互娱将积极地采取技术与管理等合理措施保障用户账号的安全、有效,用户亦有义务妥善保管其账号及密码,并正确、安全地使用其账号及密码。任何一方未尽上述义务导致账号密码遗失、账号被盗等情形而给用户和他人的民事权利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2用户对登录后所持账号产生的行为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

2.3 用户发现其账号或密码被他人非法使用或有使用异常的情况的,应及时根据游乐汪互娱公布的处理方式通知游乐汪互娱,并有权通知游乐汪互娱需要采取的措施。

2.4 游乐汪互娱根据用户的要求或结合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停该账号的登录和使用等),游乐汪互娱应当要求用户提供并核实与其注册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

2.4.1 游乐汪互娱核实用户所提供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停该账号的登录和使用等)。

2.4.2 游乐汪互娱违反2.4.1款项的约定,未及时采取措施暂停用户账号的登录和使用,因此而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 用户没有提供其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用户提供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不一致的,游乐汪互娱有权拒绝用户上述请求,因此造成用户损失的,由用户自行承担。

2.5 用户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向游乐汪互娱提供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时,游乐汪互娱应当为用户提供账号注册人证明、原始注册信息等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并根据需要向有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提供相关证据信息资料。

2.6 游乐汪互娱会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将用户的实名注册信息运用于防沉迷系统之中,即游乐汪互娱可能会根据用户的实名注册信息判断用户是否年满18周岁、用户提交的实名身份信息是否规范或实名验证是否通过等,从而决定是否对用户的游戏账号予以防沉迷限制。

2.7用户知悉并同意,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游乐汪互娱有权将用户的游戏账号纳入相应的防沉迷系统,采取相应的防沉迷措施:

2.7.1系统判断用户未满18周岁的;或

2.7.2用户提交的实名身份信息不规范的;或

2.7.3用户实名验证未通过的;或

2.7.4游客模式登录的;或

2.7.5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或游乐汪互娱有合理理由认为需要纳入防沉迷系统的情形的。

2.8 对纳入相应防沉迷系统的游戏账号,游乐汪互娱有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或根据用户法定监护人的合理要求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2.8.1将与用户游戏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游戏账号的登录信息、充值流水信息等)提供给用户的法定监护人,使得用户法定监护人可及时或同步了解用户游戏情况;

2.8.2限制用户游戏账号的消费额度;

2.8.3采取技术措施屏蔽某些游戏或游戏的某些功能,或限定用户游戏时间或游戏时长;

2.8.4注销或删除用户游戏账号及游戏数据等相关信息;

2.8.5用户法定监护人要求采取的,或游乐汪互娱认为可采取的其他合理措施,以限制或禁止用户使用游戏;

2.8.6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要求的相关措施。

3.服务的中止与终止

3.1用户有发布违法信息、严重违背社会公德、以及其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行为,游乐汪互娱应当立即终止对用户提供服务。

3.2用户在接受游乐汪互娱服务时实施不正当行为的,游乐汪互娱有权终止对用户提供服务。该不正当行为的具体情形应当在本协议中有明确约定或属于游乐汪互娱事先明确告知的应被终止服务的禁止性行为,否则,游乐汪互娱不得终止对用户提供服务。

3.3用户提供虚假注册身份信息,或实施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游乐汪互娱有权中止对用户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游乐汪互娱采取中止措施应当通知用户并告知中止期间,中止期间应该是合理的,中止期间届满游乐汪互娱应当及时恢复对用户的服务。

3.4 游乐汪互娱根据本条约定中止或终止对用户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的,游乐汪互娱应负举证责任。

4.用户信息收集、使用及保护

4.1 用户同意并授权游乐汪互娱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收集用户的信息,这些信息包括用户在实名注册系统中注册的信息、游戏账号下的游戏数据以及其他用户在使用游戏及相关服务的过程中向游乐汪互娱提供或游乐汪互娱基于安全、用户体验优化等考虑而需收集的信息,游乐汪互娱对用户信息的收集将遵循本协议及相关法律的规定。

4.2 用户理解并同意:为了更好地向用户提供游戏服务,改善游戏体验,游乐汪互娱可对用户作为游戏账号的游乐汪互娱通行证以及游乐汪互娱认可的其他账号(包括该等账号中的昵称、头像,以及好友关系)以及在游戏中的相关操作信息、游戏信息等信息(以下称“该等信息”。该等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登录状态、对战信息/状态、成就信息等)进行使用,并可向用户本人或其他用户或好友展示该等信息。

4.3 用户应对通过游戏及相关服务了解、接收或可接触到的包括但不限于其他用户在内的任何人的个人信息予以充分尊重,用户不应以搜集、复制、存储、传播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其他用户的个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4.4保护用户信息及隐私是游乐汪互娱的一项基本原则。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游戏服务对用户信息收集、使用及保护等将遵循《游乐汪互娱隐私保护政策》等协议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如用户已同意或授权游乐汪互娱依据前述协议或规定收集、使用或处理涉及用户的个人信息的,在用户撤回该同意或授权后,不影响游乐汪互娱在此之前已基于用户的同意或授权所进行的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或处理,游乐汪互娱对此前相关个人信息收集、使用或处理继续有效。

 

第四部分 主要条款

 

1. 权利的许可

1.1在用户遵守本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游乐汪互娱给予用户一项个人的、不可转让及非排他性的许可,以使用游戏服务。用户仅可为非商业目的使用游戏服务,包括:

1.1.1 接收、下载、安装、启动、升级、登录、显示、运行和/或截屏游戏;

1.1.2创建游戏角色,设置网名,查阅游戏规则、用户个人资料、游戏对局结果,开设游戏房间、设置游戏参数,在游戏中购买、使用游戏道具、游戏装备、游戏币等,使用聊天功能、社交分享功能;

1.1.3使用游戏支持并允许的其他某一项或几项功能。

1.2用户在使用游戏服务过程中不得未经游乐汪互娱许可以任何方式录制、直播或向他人传播游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利用任何第三方软件进行网络直播、传播等。

2. 账号的维护

2.1 账号责任

2.1.1若用户所提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或所提供的资料已变更而未更新或有任何误导之嫌导致游乐汪互娱无法为用户提供或进一步提供服务,游乐汪互娱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2.1.2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游乐汪互娱无义务审核是否用户本人使用该组账号及密码,仅审核账号及密码是否与数据库中保存的一致,只要任何人输入的账号及密码与数据库中保存的一致,即可凭借该组账号及密码登陆游戏,所以即使用户认为其所有的账号登陆游戏的行为并非其本人所为,游乐汪互娱将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2.2 禁止转让

游戏的用户账号的使用权属于最先注册人,任何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买卖、赠与、互易、租赁、继承等)用户账号或密码。如果游乐汪互娱发现使用者并非账号最先注册人,游乐汪互娱可以不经通知该账户使用人而直接回收该账号,同时不承担任何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用户违反本条款规定而遭致的任何损失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2.3 账号更新

游乐汪互娱在为用户提供相关服务的前提是用户能表明用户是账号的使用权人,这必须用户提供经游乐汪互娱认可有效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注册信息、历史密码等),如果用户没有牢记自己填写的注册资料及相关历史信息或未及时更新相关注册资料,用户的相关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密码找回等)将得不到解决,用户应当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3. 行为的禁止

3.1 禁止用户进行以下侵害本游戏公平性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3.1.1 利用反向工程、编译或反向编译、反汇编等技术手段制作软件对游戏进行分析、修改、攻击,最终达到作弊的目的;

3.1.2 使用任何外挂程序或游戏修改程序(本协议所称“外挂程序”是指独立于游戏软件之外的,能够在游戏运行的同时影响游戏操作的所有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模拟键盘鼠标操作、改变操作环境、修改数据等一切类型。如国家有管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外挂定义与本协议有冲突,则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准),对本游戏软件进行还原工程、编译、译码或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修改本软件所使用的任何专有通讯协议、对动态随机存取内存(RAM)中资料进行修改或锁定;

3.1.3使用游戏同步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使用键盘、鼠标等硬件同步器,以便可以使用一套键盘、鼠标,同时、同步控制多台电脑进行游戏的行为),以及使用其他各种可以让用户在游戏效率或收益数据上表现异常的硬件(包括但不限于“连点器”等,以下统称“作弊硬件”)

3.1.4 使用异常的方法登录游戏、使用网络加速器等外挂软件或机器人程式等恶意破坏服务设施、扰乱正常服务秩序的行为;

3.1.5 制作、传播或使用外挂、封包、加速软件,及其它各种作弊程序,或组织、教唆他人使用此类软件程序,或销售此类软件程序而为私人或组织谋取经济利益;

3.1.6 使用任何方式或方法,试图攻击提供游戏服务的相关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以及其他设备,以达到非法获得或修改未经授权的数据资料、影响正常游戏服务,以及其他危害性目的的任何行为;

3.1.7 利用游戏系统可能存在的技术缺陷或漏洞而以各种形式为自己及他人牟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游戏中的虚拟物品等)。

3.2 禁止用户进行以下侵害本游戏合规性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3.2.1 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3.2.2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2.3 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2.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3.2.5 宣扬邪教、迷信的;

3.2.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3.2.7 宣扬淫秽、色情、赌博、非法彩票、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3.2.8 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3.2.9 违背社会公德的;

3.2.10 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3 禁止用户进行以下侵害本游戏安全性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3.3.1 以任何形式违反游戏管理规则或诚实信用原则,直接或间接采取组织、教唆、窃取、占有、使用、捡取、购买、转卖等手段侵犯任何第三方拥有使用权的账号、角色、虚拟货币、虚拟物品、虚拟道具等权益;

3.3.2 以任何积极或消极的形式协助他人侵犯第三方权益的;

3.4 禁止用户利用游戏进行与游戏无关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3.4.1 为任何非法目的及与游乐汪互娱提供服务或产品未有直接关系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买卖账号、角色、虚拟货币、虚拟道具、虚拟物品,宣传赌博、非法彩票等;

3.4.2 未经游乐汪互娱授权访问或试图访问和游戏及游乐汪互娱提供的相关网络服务相关的任何帐户、计算机或网络;

3.4.3 未经游乐汪互娱授权利用游戏及游乐汪互娱提供的相关网络服务以任何方式收集任何其它用户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个人身份信息和通讯信息;

3.4.4 下载、安装或使用未经游乐汪互娱授权开发并正式发布的其它任何由游戏衍生的软件;

3.4.5 接收或下载由其他游戏用户传输的用户所知道或应当知道不能以此方式合法传播的任何材料;

3.4.6 利用游戏及游乐汪互娱提供的相关网络服务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任何方式传输含有计算机病毒、破坏性程序的文件或其他任何可能对他人计算机或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软件或程序;

3.4.7 利用游戏及游乐汪互娱提供的相关网络服务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3.4.8 利用游戏及游乐汪互娱提供的相关网络服务进行任何不利于游乐汪互娱的行为;

3.4.9 就游乐汪互娱及合作商业伙伴的服务、产品、业务咨询应采取相应机构提供的沟通渠道,在公众场合发布有关游乐汪互娱及相关服务的负面宣传。

3.5 禁止用户进行以下侵害本游戏知识产权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3.5.1复制、翻拷、传播和在网络上陈列本产品的程序、使用手册和其它图文音像资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3.5.2 公开展示和播放本产品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3.5.3 出租本产品于他人。

3.5.4 对本产品的程序、图像、动画和音乐进行还原、反编译、反汇编、剪辑、翻译和改编等任何修改行为。

3.5.5 修改或遮盖本产品程序、图像、动画、包装和手册等内容上的产品名称、公司标志、版权信息等内容。

3.5.6 用户不得对本游戏进行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反向编译(Decompile)或反汇编(Disassemble)等任何技术性的与合理使用游戏无关的行为。

3.5.7 以本产品作为营业使用;

3.5.8其它违反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相关法规的行为。

4.信息的搜集

4.1 用户同意在游乐汪互娱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网络服务,且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游乐汪互娱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的情况下,允许游乐汪互娱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信息提供给该第三方。

4.2 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游乐汪互娱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技术分析并对已进行分析、整理后的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尽管游乐汪互娱对用户的隐私权保护做了极大的努力,但是仍然不能保证现有的安全技术措施使用户的技术信息等不受任何形式的损失。

4.3 用户理解并同意,游乐汪互娱有权利向用户搜集必要的数据,以了解用户需求,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5. 信息的发送

5.1 鉴于双方协议关系的达成,用户同意游乐汪互娱有权自主决定定期或不定期的向用户的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等任何已知的信息媒介发送游乐汪互娱判断为对向用户进一步提供服务有积极影响的信息。

5.2 游乐汪互娱的服务或产品上可能刊登商业广告、或其它活动促销的广告。这些内容系广告商或商品服务提供者所为,游乐汪互娱仅提供刊登内容的媒介。用户通过游乐汪互娱或其所链接的网站所购买的服务或商品,其交易行为仅存于用户与该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之间,与游乐汪互娱无关,游乐汪互娱不承担用户与该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之间所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6. 变更与终止

6.1 用户在接受游乐汪互娱服务时实施不正当行为的,游乐汪互娱有权终止对用户提供服务,该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约、违法、违反公序良俗、侵犯游乐汪互娱或任何第三方之权益等。

6.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游乐汪互娱有权停止或中断游戏,并且不向任何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6.2.1 对于游乐汪互娱的网络设备进行必要的保养及施工;

6.2.2其它合作厂商或相关电信业者网络系统软硬件设备的故障、失灵、或人为操作的疏失而全部或一部分中断、暂时无法使用、迟延或因他人侵入游乐汪互娱系统篡改或伪造变造资料等,造成游戏的停止或中断者;

6.2.3 由于游乐汪互娱所用的网络通信设备由于任何原因停止,无法提供服务时;

6.2.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游乐汪互娱无法提供游戏服务;

6.2.5 在根据用户使用游戏时间和/或道具作为收费项目的情况下,用户连续180天没有上线游戏(包括但不限于虽然上线游戏但只在免费期内游戏或未有消耗),则自第180天当天的24时起,游乐汪互娱有权采取措施取消该用户至最后一次游戏当日止账号上剩余的游戏时间和价值,被取消的游戏时间和价值将不予任何补偿。但如果用户在游乐汪互娱取消上述游戏时间之日起的1个月内向其用户账号充值人民币30元以上,则该账号除拥有按照游乐汪互娱业务公告规定等同于该面额的相应之游戏时间和价值外,游乐汪互娱将另外赠送和上述取消措施中该用户被取消的游戏时间相等额的游戏时间或价值。

6.2.6 用户连续360天没有上线游戏,则自第360天当天的24时起,游乐汪互娱有权采取措施删除该用户账号在游戏数据库中的任何纪录(包括但不限于注册信息、角色信息、等级物品信息等)。

6.2.7 在以用户购买虚拟道具的使用权或者以接受其他增值服务作为收费项目的情况下,如超出该虚拟道具的有效使用期限或增值服务的有效服务期限(不管用户是否已经实际使用或者享受服务),或者超出有效使用或服务次数,游乐汪互娱均有权采取措施取消用户对上述虚拟道具的使用权或者取消继续提供增值服务。上述虚拟道具的使用权以及增值服务的具体收费标准均由游乐汪互娱在其相关网站上颁布,用户有义务在选择前仔细阅读并确认理解,一旦用户选择购买相关虚拟道具使用权或者接受相关服务,则表明用户已经充分理解上述虚拟道具使用权或者相关增值服务的具体收费标准,并接受其价格。

特别的,用户在此同意,任何标注为“永久性”、“长期性”“持续性”使用等类似描述的虚拟道具及其服务,其使用期限不得被理解、解释、推理为永远不会停止,应当被理解为其到期期限为游乐汪互娱宣布停止游戏的运营之日,游乐汪互娱将没有任何义务再继续提高任何后续相关服务,用户亦没有任何权利要求游乐汪互娱继续提高该道具或服务或要求游乐汪互娱以任何形式补偿、赔偿相关服务或道具。

6.2.8 收费项目的改变是一种正常的商业行为,用户不得因为收费项目的改变而要求终止本协议。在游乐汪互娱收费项目发生改变后,用户按照一种项目预先支付但尚未消费完毕的金额,游乐汪互娱有权提供转换方式将上述金额转换成相应能够支付其他收费项目的金额,而用户不能因此而要求终止本协议或返还上述尚未消费完毕的金额。例如游乐汪互娱原来采取根据用户使用游戏时间作为收费项目,而用户已经预先支付人民币35元购买120小时游戏时间,在用户实际使用60小时后,游乐汪互娱改变收费项目为购买虚拟道具的使用权或者以接受其他增值服务,则游乐汪互娱有权将剩余60小时所对应的对价人民币17.5元转换为能够购买相应金额的虚拟道具的使用权或者以接受其他增值服务的金额,用户对此无异议。

6.3  任何时候(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正在注册账号或已经在游戏中运行等),如游乐汪互娱发现用户在游戏中注册或使用的账号、角色、行会等一切自定义名称与其他用户相同而导致无法识别,游乐汪互娱有权要求用户修改上述名称,如用户在游乐汪互娱要求的时限内未予修改,则游乐汪互娱有权在用户自定义的名称后加注识别符号予以区别以确保游戏正常运行(例如用户希望或正在使用的角色名称为“潇洒”,但在同一组服务器中同样存在另外一个用户角色名为“潇洒”,则在用户不愿意修改名称的情况下,游乐汪互娱有权不经用户同意的情况在用户名称后加注识别符号后成为“潇洒1”、“潇洒2”等),用户保证无条件同意上述修改。

6.4 用户了解并同意,游戏作为一款游戏,必然有全面终止运营的情况发生,游乐汪互娱在发生以下情况下会终止运营游戏(1)应政府机关的命令终止运营;(2)游戏软件本身的技术问题导致无法继续运营;(3)游乐汪互娱决定停止运营。不管由于任何原因终止运营,游乐汪互娱均会提前60日通知用户,用户应依照游乐汪互娱指示采取相应措施自行处理游戏账号(包括注销或停止使用该账号)、游戏内虚拟物品等相关事宜。用户不得以任何原因要求游乐汪互娱不得全面终止运营。

7. 安全责任

7.1用户同意使用游乐汪互娱游戏软件是出于用户个人意愿,用户完全凭借于自身的意愿与判断使用了游乐汪互娱的产品和服务,游乐汪互娱给了用户完全的缔约与否的选择权,基于此用户自负任何风险,用户应自行承担使用执行游戏所有的风险及因此可能致生的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其因执行游戏或自行由游戏官方网站下载游戏或资料图片而导致用户或其所使用的计算机系统损害,或发生任何资料的流失等、游戏账号、虚拟货币、虚拟道具的丢失或分散等,用户认可游乐汪互娱已经为客户相关的信息数据的安全性依法完全履行了相应义务且游乐汪互娱无须再履行任何证明义务,除非可证明的游乐汪互娱过错引起了用户且同时亦造成了全部游乐汪互娱用户的共同损失的发生,否则用户认可任何损失与游乐汪互娱无关。

7.2游乐汪互娱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不正当使用网络服务,非法使用网络服务或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因违反本协议而承担违约责任等方面。用户明确同意其安装、复制、访问网站、充值、运行客户端软件或以其它方式使用“游戏”及/或接受游乐汪互娱提供的相关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安装、复制、访问网站、充值、运行客户端软件或以其它方式使用“游戏”及/或接受游乐汪互娱提供的相关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游乐汪互娱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7.3 用户应就其在游戏的行为或活动自负责任,游乐汪互娱仅提供游戏予用户自行执行或与其它用户依照游戏设定的方式进行竞赛或游戏。考虑到网络的复杂性和特殊性、虚拟物品与现实财产之间的交易存在巨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虚拟物品因系复制物品而可被删除、国家法律对虚拟物品的价值认定存在空白等),游乐汪互娱在此提醒用户须特别慎重对待游戏的行为或活动或交易,游乐汪互娱申明对用户在游戏的行为或活动或交易不负任何责任。在任何情况下,用户不得以从其他用户处获得虚拟物品或货币所付出的真实货币或财物金额要求游乐汪互娱赔偿。

7.4 若用户发现其使用的账号或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或有异常使用的情形,应立即通知游乐汪互娱并寻求可能的帮助,但前提条件是用户有义务提交国家有权机关出具的明确要求游乐汪互娱采取针对其它账号、角色、虚拟货币、虚拟道具、虚拟装备等进行限制、冻结、删除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指示,否则鉴于是否用户本人使用其账号、用户权利要求是否正当等难于判断,游乐汪互娱在无法确认时将有权拒绝用户相关帮助请求,对此用户同意认同游乐汪互娱行为的合理性,放弃此情况下针对游乐汪互娱的任何权利诉求,游乐汪互娱亦无义务承担任何相关后续损失。

7.5 若用户发现其使用的账号或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或有异常使用的情形,有可能通知游乐汪互娱并寻求可能的帮助,要求游乐汪互娱采取针对任何用户的账号、角色、虚拟货币、虚拟道具、虚拟装备等进行限制、冻结、删除等任何权利限制,游乐汪互娱基于正常运营之需,有权利根据用户或国家有权机关指示,对特定用户的相关权利进行限制、取消,对此权利受到影响的用户应当同意认同游乐汪互娱行为的合理性,放弃此情况下针对游乐汪互娱的任何权利诉求,游乐汪互娱亦无义务承担任何相关后续损失,游乐汪互娱可根据情况为用户之间的相关争议处理作出协助。

7.6 拒绝提供担保。

用户个人对网络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游乐汪互娱对以下事宜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

本协议项下的“游戏”及游乐汪互娱提供的相关服务将符合用户的要求;

本协议项下的“游戏”及游乐汪互娱提供的相关服务将不受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用户所在位置、用户关机、电信部门原因及其他任何网络、技术、通信线路等外界或人为因素的影响;

安装、复制、访问网站、充值、运行客户端软件或以其它方式使用“游戏”及/或接受游乐汪互娱提供的相关服务与任何其他软件不存在任何冲突;

通过游乐汪互娱网站、游戏官方网站及其他相关网络上的链接和标签所指向的第三方的商业信誉及其提供服务的质量。

7.7 链接

游乐汪互娱在其游戏官方网站的所有网页上所提供的所有链接,可能链接到其它个人、公司或组织的网站,提供该等网站的目的,是便利用户自行搜寻或取得信息,游乐汪互娱对于被链接的个人、公司或组织的网站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信息,不担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实时性或可信度。游乐汪互娱不承担用户与该等网站之间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7.8 强制对战

如果用户选择进入能够进行自由对战的服务器,视为用户同意在该游戏区中进行自由对战,并同意遵守自由对战的游戏规则。

7.9 游乐汪互娱下载器

每个用户在安装游戏客户端时,一旦选择“使用下载器免维护自动更新功能”,即视为用户同意安装并使用游乐汪互娱下载器,为用户提供免费增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游乐汪互娱其他游戏客户端、自动更新并安装游戏最新版本、广告促销信息。

8. 违约责任

8.1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游乐汪互娱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游乐汪互娱造成损害,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该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给游乐汪互娱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

8.2 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导致任何第三方向游乐汪互娱主张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的,用户同意赔偿游乐汪互娱由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

8.3因用户违反本协议约定之任意内容时,包括但不限于游乐汪互娱通过内部的监测程序发现或经其他用户举报而发现用户有可能或已出现违约、违法、违反公序良俗、侵犯任何一方权益时,则游乐汪互娱有权采取如下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用户账号和游戏中角色的登陆、限制用户在游戏中的活动、删除与账号或角色相关的虚拟货币及虚拟物品、删除用户的账号和要求用户赔偿因用户从事上述行为而给游乐汪互娱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成本损失、运营成本损失、商誉损失、维权损失等)、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要求用户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当与用户账号和角色内的全部款项相等),用户在此明确同意承担上述违约责任。

8.4 赔偿责任的排除及限制

游乐汪互娱对于用户使用游戏或无法使用游戏所致生的任何直接、间接、衍生的损害或所失利益不负任何损害赔偿责任。若依法无法完全排除损害赔偿责任时,用户认可虚拟物品价值无法确定的虚拟性,并不得以账号或账号内虚拟物品或者用户使用游乐汪互娱服务所投入的现金款项等作为赔偿标准,且在任何时候游乐汪互娱应当承担的责任,均不得超过现存虚拟物品的实际价值,亦仅限于游乐汪互娱过错引起的直接的金钱利益损失。

9. 争议解决

9.1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9.2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以游乐汪互娱所提供之任何形式之电子数据、书面数据等相关内容为准,用户在此确认该等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合法性。

9.3如各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0. 通知和送达。本协议项下游乐汪互娱的所有通知均可通过页面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页面弹窗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以上述任何一种形式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用户。

 

 

游乐汪互娱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日 

 

 


《千年3》是在韩国Actoz公司开发的千年系列游戏的基础上,由游乐汪互娱研发和独家运营的一款纯正武侠风格的大型多人在线角色扮演网络游戏。
它架构出一个精彩纷呈的古代武侠虚拟世界。通过修炼各种相生相克的武功,闯荡江湖体会游戏乐趣,并成武林霸主、一代宗师来造就这恩怨不息的千年江湖。